第6章 请你。_夏妄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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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请你。

  “你在紧张什么?”

  暗夜里,林冬笙什么都看不清,只感觉掌心触碰的手臂好似在印证她的话,变得更为紧绷。

  在凉爽的晚风中,少年的皮肤却起了层薄汗,林冬笙握着他温热的小手臂,手心也变得潮热。

  第一次有这种逗小朋友的心情,基于他的反应,林冬笙想象他微微睁大眼睛的样子,不由得轻轻笑了。

  陈夏望听见她笑,才反应过来,许久后说:“走吧。”

  “嗯。”

  走了好一段路,才看到门户集中的地方,灯亮光线从门窗透出,视野变得明晰,林冬笙松开他的手臂。

  远远看到谢兰恬的家,林冬笙正准备说话,一条毛茸茸的东西飞快地蹿出来。

  旺八摇着尾巴,灵活地在陈夏望的腿边转来转去。

  林冬笙的小腿又被它的尾巴扫了下,她弯腰伸手,想去摸一把。

  旺八非常机警地躲开,瞅了她一眼,撒开腿预备逃跑。

  林冬笙:“啧。”

  旺八刚迈出逃跑的第一步,就被陈夏望一把摁住狗头。

  “可以摸它。”

  “哦?”

  她一步步靠近,看见旺八惊恐万状的眼睛,感觉自己就像个十恶不赦的大反派,逼近被绑架的人质。

  陈夏望来回抚摸旺八的脑袋,安抚它的情绪。

  其实看得出陈夏望没有用力制住它,是它感觉到他想让它留下,所以哪怕害怕林冬笙,也没有跑掉。

  林冬笙先摸摸它蔫下来的尾巴,又抚了抚它的后背。

  她一碰,它就抖,眼神可怜吧唧的,好似在遭受天大的酷刑。

  林冬笙干脆收回手,直起身子。

  陈夏望:“不摸了么?”

  “我怀疑再摸下去,它都要自己把自己吓死。”

  陈夏望轻轻拍两下它的脑袋,旺八才撒开腿跑进院子。

  陈夏望将人送到后,才往自家方向走。

  林冬笙上楼洗完头洗完澡,听见动静,下楼看见谢兰恬他们回来了。

  旺八一直在院子的角落里趴着,听见熟悉的脚步声,开心摇尾跑过去,在老爷子脚边晃悠。

  谢兰恬弯腰想摸狗,旺八就反应飞快地溜掉。

  才刚发生不久的场景几乎重现,只是老爷子没像陈夏望那样,摁住狗头让人摸。

  谢兰恬:“诶,真是的。”

  林冬笙奇怪地问道:“旺八怎么这么怕人,连你都怕。”

  “原来的主人对它不好,一直虐待它不说,后来还将它丢弃。”谢兰恬说,“我外公捡到它,就把它带回来养着,但它已经不敢亲近人了,只亲近我外公。”

  “我看它也亲近你表弟。”

  “那是因为我弟还小不懂事的时候,逮到旺八就又拔又扯它的毛,夏望从我弟手里护下它,以后也不让我弟乱欺负狗,所以旺八还信赖他。”谢兰恬总结一句:“反正它只亲近我外公和夏望,我们就别想碰了,我放暑假回来这么久,连它一根狗毛都没碰到,你想摸狗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我朋友那里,她们家都养了狗,让人摸的。”

  林冬笙看了眼在角落里缩着的旺八,说:“没事,不摸了。”

  又过了几天,到谢杨杰的生日。

  谢兰恬和陈夏望将家里上上下下打扫干净,卢蕙萍和老爷子带谢杨杰到镇上买好几套新衣服,两袋零食和大蛋糕。

  卢蕙萍说要给他买点学习文具,他闹着不乐意,要买新玩具,卢蕙萍只好答应回市里再给他买玩具。

  那天晚上没请客人来家里,只有谢兰恬他们自家人外加林冬笙,因为第二天下午卢蕙萍和谢杨杰就要坐车回邶市,晚上忙着收拾行李,不太有时间招待客人。

  为了不让谢杨杰落后于城市孩子,卢蕙萍也给他报补习班,他们暑期回村里,一是不让谢杨杰忘了自己的根,二是让他多陪陪老人家,正好给他在老家过完生日再回市里。

  平时谢杨杰就性子调皮,到了生日更觉得自己是老大,闹腾得不行。

  生日过完的第二天早上,林冬笙拿出四千块钱要给卢蕙萍,当作是自己住在这的生活费。

  卢蕙萍瞬间拉下脸:“这我不能要,你是小恬的朋友,来这里玩得开心就好,我怎么能收你一小孩的钱呢。”

  “阿姨你不收,我过意不去。”

  卢蕙萍坚决不要:“你再这样,我可要不高兴了啊。”

  林冬笙无奈,谢兰恬跟她解释:“除了过年和暑假这点时间,我爸妈常年在外打工,我和我弟也在市里上学,家里就剩我外公一个人,我妈经常让我多叫点朋友回家住,热闹一点,我外公心里才舒服些。”

  林冬笙发现卢蕙萍和谢杨杰走的时候,老爷子神情落寞,过了许久才好点。

  她问谢兰恬:“阿爷平时一个人会做些什么?”

  “夏望经常来看他,”谢兰恬说,“听夏望说,我外公会闷在家里,不爱出门了,坐在院子里的木椅上听收音机,一听就是大半天。”

  林冬笙在村子里闲逛久了,发现陈夏望很忙。

  他要帮人摘果,菜地除草,收稻子,种菜,送东西等等,甚至办丧,都有人叫他去抬棺材。

  谢兰恬知道后气得要命:“他们怎么能叫夏望去抬棺材?!”

  林冬笙不明所以:“怎么了,这里面是不是有说法?”

  “当然啦,抬棺材这种事得要成年男性,最好是25到35岁之间的,这样阳气足,才能压住阴运。”

  “小孩和老人都不能抬,阳气不够会招厄运的。”

  谢兰恬直想骂人:“夏望才十几岁,怎么可以抬棺材,他们让夏望去抬,无非是欺负他家里……”

  见她没往下说,林冬笙又不爱打听别人私事,也就没问。

  一天下午,林冬笙从小湖边回来,在路上遇到正在忙活的陈夏望。

  太阳高悬,日光照得树叶泛起一层油光,泥巴路被晒得干裂。

  林冬笙一直走在林荫里,这会儿走到阳光下和陈夏望打声招呼。

  他正帮人将晒干的草药搬上车,皮肤被晒得发红,豆大的汗水从他的下颌往落,滴在黄泥地上,留下几点深印。

  林冬笙从口袋里抽包纸巾递过去。

  陈夏望道谢接过,抽出纸巾却没马上擦脸,而是取下头上的草帽,用纸巾将草帽里面擦干净,然后将草帽戴在她的头上。

  她的眼睛遇到太强光线会不自觉地眯起来,这下有帽檐挡光,她的眉眼才舒展开。

  恰好吹来一阵被烤热的夏风,林冬笙闻到他身上的汗味混合着草药味,莫名有些好闻,让人少了些燥意。

  “我快忙完了。”陈夏望说,“姐姐,你要不要先到那边等一下?”林冬笙走向他指的路边树荫,靠着树干等他,虽然她原本只打算路过。

  陈夏望帮一位皮肤黄暗的中年男人搬完草药,还用绳子系好,以防车子颠簸掉出草药。

  忙完活,男人轻松不少,用家乡话和陈夏望闲聊,看他满头大汗,还要请他喝一壶凉茶。

  陈夏望有点心不在焉,频频偷瞄林冬笙的方向,怕她等得不耐烦,连连谢绝男人的好意。

  男人给他做活的零钱,陈夏望道谢,朝林冬笙走来:“可以了,走吧。”

  走出很远,林冬笙发现走的不是回家的路,但她没出声问,左右陈夏望在这又不可能迷路。

  他带她来到村里的一家小卖部。

  小卖部位置较偏,是一个大婶的家里,二楼以上住人,一楼空出小块区域卖东西。

  有柜台卖烟和糖果,高点的木柜摆卖牙刷、毛巾、盐等日用品,只是都摆得凌乱随意,空间也狭小,只能让人一前一后地走,整个小卖部看起来又暗又旧。

  这里还卖许多三无产品小零食,所以门口通常会聚集些小孩子。

  林冬笙跟着陈夏望来到小卖部角落里的小冰箱面前,冰箱外壳旧得像一张泛黄的废报纸。

  他拉开冰柜,问她:“想要哪一个?”

  林冬笙明白过来,他是想用刚刚打零工的钱,请她吃冰淇淋。

  她刚想说她来请,结果抬头对视上他澄澈黑亮的眼睛,便只好随手拿起一根冰棍,改口说:“这个吧。”

  陈夏望稍稍弯唇,也拿起一根相同的冰棍去结账。

  老板王婶常年不在柜台,村里人都孰门熟路穿过小卖部到后面屋子找她结账。

  后面更大的区域凑了两桌麻将,王婶在其中一桌打得不亦乐乎,抽空抬眼看他们,说:“两根冰棍一块钱。”

  陈夏望将钱递去,然后和林冬笙往外走。

  谁知刚出小卖部,二楼传来一道女声:“喂,陈夏望!”

  陈夏望和林冬笙纷纷回头,没看到二楼阳台有人,不一会儿,有个女孩从小卖部里冲出来。

  她和陈夏望差不多的年纪,染了一头黄发,但没护理好,头发又干又乱,像风吹倒的稻草,脖子上和手腕处挂有叮叮当当的链条饰品,脚踩一双人字拖。

  她过来先瞪一眼林冬笙,才问陈夏望:“这是你表姐的朋友吧?”

  陈夏望点头。

  “那你表姐呢?”

  “她在朋友家玩。”

  “那她是怎么回事?”女孩指着林冬笙,气势汹汹的语气,简直像当场逮住男朋友脚踏两条船的正牌女友。

  “她不是你表姐的朋友么,为什么跟着你?”

  “还有你为什么请她吃冰棍?”

  陈夏望觉得莫名其妙:“我为什么不能请她?”

  女孩一噎,半天答不上来,似乎有些话说不出口,瞥见一旁事不关己的林冬笙,当即调转矛头:“你说!”

  夏天冰淇淋融得快,林冬笙啃着冰棍,神色淡淡:“说什么?”

  女孩又是一噎,看了看陈夏望,又看了看她,最后一咬牙,恶狠狠冲她说:“你给我等着!”

  说完,她又跑回楼上,只是每一步子的闷声都传达着怒气。

  林冬笙:“她是谁?”

  陈夏望见她神色冷淡,没有半点不悦,才松口气解释:“她叫王诗宜,是我同班同学。”“同学?”

  林冬笙回想女孩一身要混迹社会的不良气息,有点难以和陈夏望这种纯澈善良的好学生做比较。

  转头就将女孩的幼稚警告抛之脑后的林冬笙,还真被王诗宜找到机会,堵在路上。

  王诗宜趾高气扬地说:“你离他远点,听到没?”

  这个他不用点明是谁,两人心里都一清二楚。

  林冬笙当然不可能被她恐吓住,反倒觉得她这种幼稚劲怪好笑的,“哦,为什么?”

  “因为你根本不了解他。”

  林冬笙挑眉:“所以呢?”

  王诗宜顺着就说:“所以你滚远点!”

  “按照你的说法,”林冬笙眼皮子都懒得动,“你也不了解我,那么现在请你滚哦。”

  王诗宜被堵得一口气闷在胸口,牙关一点点咬紧。

  班里的女孩也有试图接近陈夏望的,他性格虽好,却也不见与他人亲近。

  在这个开始追求美的年纪,班上的女孩各种打扮,加上学校学风不好,校纪根本约束不了她们,于是王诗宜也追随所谓的潮流,染发美甲打耳洞,将自己打扮鲜明,渴望吸引在意人的目光。

  她觉得自己是好看的,陈夏望迟早会发现,并且渐渐在意她,喜欢上她。

  而这样的幻想,在她见到林冬笙之后,轻易破碎掉了。

  林冬笙既不染发,也不打耳洞,甚至连饰品都很少戴,她的皮肤白嫩细腻,黑发利落齐肩,一身简单的淡紫色短袖和休闲短裤,既没有像她们刻意显露身姿,又无意识间显露姣好的身材。

  她眉眼冷淡,总带一点疏离,又莫名地有气质。

  王诗宜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人,令她心慌,不安,产生焦躁的危机感。

  迫切催促她,赶紧叫林冬笙远离陈夏望才好。

  林冬笙看她眼睛泛红,泪光在眼眶里打转,一副又恨又不服输的倔强模样,就懒得再搭理了。

  “你喜欢谁,那是你自己的事,但你以此来干涉别人,未免幼稚过头了。”

  林冬笙丢下这话,散漫地迈步子离开。

  她边走,边出神地想起自己读初中那时,班里也有两对早恋的同学,一对藏得很好,另一对被抓住,闹得全年级轰轰烈烈。

  随着身体第二性发育,意识上也渐渐对异性产生朦胧的好感,在意着,被吸引着。

  但就像每个人身体发育的时间不同,哪怕在同一个年纪,同一个班级,每个人心里出现情愫的时期节点也会有所不同,不然就不会有早恋的说法。

  好似同一植株上的几个花苞,有的绽放早,有的最后才开。

  不过他们喜欢谁,憎厌谁,都与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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