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任是公爵_快穿之前任在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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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任是公爵

  “想。”陆遥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自然的靠近了李斯奇的怀里。

  李斯奇半拥抱住陆遥之,他比陆遥之高了不少,却还是主动微微低头,而后将下巴轻轻抵在了陆遥之的肩膀上让俩人亲密的呈现了一个交颈的画面。

  “你骗我。”李斯奇微微阖上的眼睛,他的嘴角是带着笑意的,吐出的声音也如同最亲密的情人之间的呢喃。

  陆遥之轻轻的哼了声,他的声音虽然因为脖子也是缝合起来的,声音嘶哑难听。但在李斯奇的耳朵里,这声音仍旧如同一根羽毛轻轻的拂过他的心口,让他灼烧了一百多年的心脏难得的安静宁和了起来。

  “我真的想你,公爵大人。”陆遥之主动靠近了李斯奇几分,脸颊蹭了蹭对方。

  李斯奇拥抱的力道收紧了不少,良久,他才呓语一般应道:“我再信你一次。”

  陆遥之满意了。

  “神圣教堂的人已经到了。”在互相拥抱安静宁和的气氛中,李斯奇突然说起了这件事。

  “你想干什么?”陆遥之后退了几步,歪着头纯真的问道。可惜他这张脸实在有碍观瞻,不知道李斯奇能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到纯真两个字。

  李斯奇对于空落落的怀抱有些不舒服,于是他又把陆遥之拉了回来,让对方坐在他腿上,李斯奇喜欢这种相处方式。

  陆遥之无奈叹了口气,同时期待着系统赶紧修复好,否则他怕忍不住翻脸啊。他现在这具身体正的太惨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像一个破碎的布娃娃,来形容他十分形象。

  他真是搞不懂李斯奇的脑回路,想要复活他,他理解。

  想复活他的人多的很,但是他依旧在跑路,逮的住他算你有本事。

  可是,当初这具丑陋的精灵身体已经碎成这样了,你李斯奇就不能换个躯体做载体召唤他吗!非要这具!非要这具!非要这具!有这么想不开吗!

  陆遥之没听到李斯奇的回答,只能一脸扭曲的按住了李斯奇并不安分的双手。

  他很不明白,李斯奇的脑子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现在这具载体都已经不是丑陋不丑陋的问题了,那是恐怖。

  但问题是,李斯奇总是摸来摸去是怎么回事。

  陆遥之真的很想告诉对方,这具身体内里其实已经腐烂了。现在没有继续腐烂下去,还要多亏了他庞大的灵魂力量在支持。

  所以说,不管李斯奇怎么揉捏,该是面条的地方,它还是面条,是软的,根本不可能成为一根硬邦邦的香蕉。然后,俩人之间来一场天雷勾地火。

  直白一点,他那玩意儿都是缝上去的,他不行啊。

  李斯奇的动作被陆遥之制止,倒也不恼怒,只是默默伸出了手,同时替陆遥之整理了下衣服。

  “凯佩,别担心,我会治好你。”

  陆遥之不语。

  凯佩.鲁柏特,他之前使用过的半精灵的名字。鲁柏特,寓意为梦幻精灵的意思,而凯佩,精灵语中的意思则是遗弃、厌弃的意思。

  这意味着,当初的那具身体确实是被精灵族遗弃的,甚至直接的通过他的名字告诉了他。可见,精灵一族对于丑陋的后代有多么的深恶痛绝。

  当然,他们喜爱美好的东西是刻入骨子里面的天赋。而丑恶一旦降临,则会让他们惊惧以及愤怒无比。

  气氛有些沉默,但李斯奇很享受此刻的安静。

  良久,李斯奇才起身。

  他踢开了脚边了碍事的金币、宝石,然后走到那些奢华的衣柜处开始挑选起来。

  这里是天空之城,原本是一个十分美丽漂亮的地方。但自从它的主人变成了陆遥之之后,这个原本漂亮的天空之城就成为了一个奢侈的国度。它的道路上,堆满了财富,如同这里的主人是一头吝啬又极其喜爱金币的巨龙。

  每隔两天,奢华的卧室中,那些一个个衣柜中的衣服就会被人全部拿走,然后换上新的一批。

  但在陆遥之看来,那些繁杂华贵的衣服除了穿上之后复杂碍事之外,毫无用处。不过,李斯奇对于为他挑选衣服这件事,乐此不彼。

  在随意扔在地上数十套衣服之后,李斯奇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衣服。

  他带着一丝妖冶的笑容,一件件将陆遥之原本的衣服脱离,然后换上新的。最后,陆遥之还需一顶遮纱帽。

  遮纱帽,原本是贵族夫人们流行的。它是一顶巨大的帽子,帽子的上方,那些夫人会总是会插满了鲜花或者艳丽的鸟类羽毛,甚至还有镶嵌了无数的宝石,以此来彰显她们的品味跟地位。

  其中,因为帽子前额侧又会有一片薄纱遮住额头,这种贵族夫人经常使用的帽子又被称为遮纱帽。

  不过,陆遥之的帽子还是有差别的。他不需要那些繁杂的鲜花、宝石,比起那些努力镶嵌在外表来彰显尊贵的肤浅行为,陆遥之身上的衣着布料价值远超那些。

  他的遮纱帽是特制的,因为它缝制了一圈能够垂直到陆遥之膝盖的黑纱。这没有办法,陆遥之要从天空之城下去,他就必须遮挡一下。

  李斯奇是疯子,是变态,他十分欣赏陆遥之的身体。可这不代表别人也是如此,毕竟这个世界上,正常人的数量是远超过疯子的。

  陆遥之的脸是缝合的,这太明显了。

  如果被其他人看到,陆遥之相信,这个‘其他人’一定会尖叫的,甚至会吓晕过去。

  长的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问题了。这一点,陆遥之很有自知之明,于是,他佩戴了这顶遮纱帽。

  “夜莺歌团的人来了,晚上的时候会有一场盛大的歌舞会,我想你会想去的。”隔着黑纱,李斯奇在陆遥之的侧脸落下一个轻吻。

  “是吗?那是不错。”

  整日呆在天空之城,即使这里有着庞大的财富,但这些财富对他的意义只是一堆毫无用处的石头,那它们也就失去了身为财宝的意义。

  因此,陆遥之很无聊。

  夜莺歌团在整个帝国都十分有名,原因在于这个歌团中,不仅歌舞剧编排精美,主要还是他们的团长竟然招收了精灵以及深海鱼人。

  这两种生物,对日不落帝国的贵族而言,那可都是稀有物品,都是禁脔。而精灵跟鱼人,本身也很少进入人类的社会。

  歌舞团的团长能够找到这些种族加入歌舞团,同时能够保证他们的安全不被一些大贵族掠夺,也足以说明了这位团长有他的独特之处。

  再额外提一句,精灵跟鱼人忽略他们的凶残的话,他们确实是一种美的不可思议的生物。精灵就仿佛是汇聚了天下的灵气诞生的,纯粹的精灵都有一种空灵的美感。

  而鱼人,他们的歌声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没有海妖致命的迷幻,但却偏偏有跟海妖声音相同的悦耳,还长的远比恐怖的海妖要艳丽,这是鱼人最倒霉的地方。

  陆遥之去过很多世界,也要承认这两种生物的美丽跟声音的动听是十分难得的。

  夜,晚宴。

  整个丰饶城堡在今日显得格外热闹,城堡的四周都点燃了亮兽油脂制作而成的油灯。于是,四周一片灯火通明。

  夜晚,在这个魔法盛行,暗夜生物横行,魔兽纵横的世界,对大部分的自由平民以及农奴来说都是极为恐怖的。

  人们畏惧黑暗,所以在天黑的时候总是锁紧家门,不愿意离开屋子一步。

  亮兽油灯的油脂,是目前为止最适用的灯油。不过它很贵,即便是粗糙制作的,点燃之后会有大量的腥味以及很快就会熏黑屋子的油脂,它也需要二十个铜币才能购买一个月适用的分量。

  而被提炼过的油脂,燃烧之后不仅会祛除腥味,甚至会散发出一些清香。不过,这种油脂太贵了,贵到很多贵族都无法使用,只能使用那些提炼不那么精纯的油脂。只有真正的大贵族,才会毫无顾忌的使用那种彻底精纯的油脂。

  但这样的贵族,在整个日不落帝国屈指可数。

  可是今晚,整个丰饶城堡就是在一些细微的角落,它都被人点燃了一小盏亮兽的油灯。仆人们急匆匆的在整个城堡忙碌着,看着大量奢华的餐具、精美的食物从库房中不断搬出来,他们几乎被这样的宴会震惊的连惊讶都忘记了。

  李斯奇.日不落,曾经的维恩大帝的兄弟。他风光的时候,是真正的大贵族,他的封地丰饶之城举国注目。

  但是维恩大帝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只是李斯奇没有死亡,他消失了。消失之后,丰饶之城一度没落。没有将丰饶之城收回,而是将它给予了李斯奇后代,是维恩大帝当时的仁慈。

  不过李斯奇最后还是回来了,于是,帝国陷入恐慌。丰饶之城回到他的手中,那位倒霉的后代被李斯奇打死认出了城堡,他不需一个懦弱的接受维恩大帝封赏也不会去替他复仇的后代。

  大家都以为李斯奇会带着黄金巨龙彻底颠覆日不落帝国,但显然,再一次出现的李斯奇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他划分了半个日不落帝国,只征收税收,却又不派人去接管,仍旧让帝国的人对这些土地进行分配管理。

  这到后来,已经演变成了日不落帝国每年运送大量的财富去丰饶之城,以此来换取平安。而李斯奇,也果真如他们所想,接收财富之后,他只安安心心窝在丰饶之城,从不离开丰饶之城一步。

  没有人知道,李斯奇在做什么。

  甚至,这近百年来,都没有人去关注李斯奇了。

  不过半个多月前,沉寂很久的丰饶之城似乎活了过来。尤其是今晚,城堡的仆人们第一次直观的知道,公爵大人有多么的富有。

  此刻,霍布森穿着得体的神圣大教堂主教的华贵衣袍,但看着整个城堡因为今晚这场宴会的运转所消耗的财富,即便是他,也仍旧有些咂舌。

  大量的中低阶魔兽石堆砌了池塘、小路,名贵的蒙昧大森林中出产的精灵草成为了寻常的装点花园用的草坪……霍布森甚至想要不顾面子偷偷拔一些带走。

  在这样极度奢华迷醉的气氛中,普金斯到来了。

  当然,他的到来也意味着李斯奇.蔷薇以及那位近半个月神秘出现的半精灵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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